2014-01-10
重要日期摘要
要 項 | 時 間 | 備 註 |
報名日期 | 103 年 1 月 11 日至 103 年 1 月 25 日(24:00)止 | 本甄選一律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甄選簡章建置於上 本公司網站(http://www.aidc.com.tw),請自行上網列印,不 另販售。 |
寄發入場證日期 | 103 年 1 月 28 日 | 本甄選入場證以郵件寄發,報考人如至 103 年 2 月 11 日尚未收 到入場證,請與本公司試務處連繫,電話:04-22842286。 |
考試日期 | 103 年 2 月 16 日 | 請攜帶筆試入場證及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 IC 卡、護照或駕照,四者擇一,其中護照或駕照需為有效期間 內)應試,未攜帶者致影響個人考試權益,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
寄發複試通知單日期 | 103 年 3 月 4 日 | 本甄選複試通知單以郵件寄發,參加複試人員如至 103 年 3 月 7 日尚未接獲入場證,請與本公司試務處連繫。 |
複試日期 | 103 年 3 月 11 日 | 請詳閱複試通知單所載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並請攜帶複試 通知單及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並繳驗相關證明文件合格者 ,始可參加複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
預定公布錄、備取人員名單日期 | 103 年 3 月 19 日起 | 103 年 3 月 19 日起至本公司網站查詢相關錄、備取名單,並同 時寄發書面錄取通知單。 |
預定進用日期 | 103 年 4 月 21 日 | 將視單位需要並徵求錄取人員意願配合提 前報到。 |
壹、 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年齡:不限,並請參閱九、規定。
三、性別:不拘。
四、學歷: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應屆畢業生報考本甄選,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暫 准報名,惟於複試時須繳驗畢業日期在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之 畢業(學位)證書正本,始合於報名資格規定。
五、經歷:
甄選類別 | 經歷 |
飛行師 (正駕駛) |
1.民航噴射機正駕駛資格 2 年以上。 2.2 年內 TOEIC 成績 650 分(含)以上或具民航英文 LEVEL4 資格。 3.總飛行時數 4200 小時以上。 4.無人為失事飛安紀錄。 |
飛行師 (副駕駛) |
1.民航駕駛員資格 1 年以上。 2.2 年內 TOEIC 成績 650 分(含)以上或具民航英文 LEVEL4 資格。 3.總飛行時數 2500 小時以上。 4.無人為失事飛安紀錄。 |
六、證照:
甄選類別 | 證照 |
飛行師 (正、副駕駛) |
具民用航空商用駕駛員檢定證(CPL)證照。 |
環工 | 具甲級廢水專責人員或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證 照。 |
工業安全衛生 | 具甲級勞工安全管理或甲級勞工衛生管理技術士 證。 |
七、體格:
甄選類別 | 體格 |
飛行師 (正、副駕駛) |
具民用航空人員乙類體格檢查及格證者(自複試日 起算須 5 個月有效期限內)。 |
八、其他:
(一)依漢翔公司設置條例第7條規定,副總經理以下人員不具公務員身 分 ,錄取人員均屬「純勞工」身分,一律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嗣後如遇公司民營化時,隨同
移轉民營公司,不得申請遷調經濟部所屬其他事業機構。
(二)本甄選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下列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 之 一者,本公司將不予進用或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占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4.依法停止任用、派(僱)用或聘僱。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98 年 11 月 22 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 未撤銷。
7.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籍未滿10年者。
九、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所屬事業機構人員年滿65歲者應即退休。
貳、甄選類別、錄取人數、工作地區、學歷科系、初(筆)試科目與配分及工作性質:
一、共同科目:英文 1 科。
(一)飛行師類(正、副駕駛):占筆試成績 40%。
(二)環工、工業安全衛生類:占筆試成績 20%。
二、專業科目:各類別考試科目如下表,所列科目均為考試範圍。
(一)飛行師類:占筆試成績 60%。
(二)環工、工業安全衛生類:合計占筆試 80%。
三、甄選類別、錄取人數、工作地區、學歷科系、專業科目與配分;以及工作性質:
甄選 類別 |
錄取 人數 |
工作 地區 |
學歷科系 | 專業科目 A與配分 |
專業科目 B與配分 |
工作性質簡述 |
飛行師 (正、副 駕駛) |
2 人 | 台中 | 大學(含)以上 | 飛行力學 60% | - | 1.EMS(緊急醫療支
援)、商務專機、
空中遊覽、中央氣
象局大氣量測、中
山科學研究院等
飛行駕駛任務。 2.三軍靶勤整合飛 航服務。 3.飛行航線規劃、各 相關民航手冊增 修訂等航務作業。 |
環工 | 1 人 | 台中 | 環工、環科、水 利、土木、河海 工程、水土保 持、化工、化學、 公共衛生、環境 與安全衛生工 程、水資源與環 境工程、環境科 學與工程、生命 科學、生物科技 等所系科及相關 科系畢業 | 1.環化及 環微 2.廢棄物 清理工程 30% |
1.環境管 理與環境 科學 2.水處理 技術 50% |
1.規劃廢水污染防治及
管理。 2.規劃廢棄物貯存 、請理及管理。 |
工業安 全衛生 |
1 人 | 台中 | 工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與衛 生、環境安全衛 生工程、工業化 學與災害防治、 職業衛生、工業 衛生等所系及相 關科系畢業 | 1.勞工安 全衛生法 規 2.工業衛 生概論 30% |
1.風險危 害評估 2.工業安 全工程 50% |
工業安全之規劃、設 計、研究、分析、檢 驗、鑑定、評估及計 畫管理等相關業務。 |
四、上表各類別學歷科系列有「相關科系」者之採認方式為:以相關科系報考者,應於複試時繳驗畢業(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或抵免學分等證明文件;課程名稱相近科目者,應另提出學校或所系科組開具之
課程大綱或授課內容之證明文件供審核。
五、為維護自身及工作安全,凡資格條件不合者,請勿報名,如於複試 時發現即終止複試;錄取後發現,取消錄取資格;進用後發現,以免職處理。
參、簡章公告及報名:
一、公告日期:103 年 1 月10 日(星期五)於本公司網站公告。
二、報名日期:103 年 1 月11 日(星期六)起至 103 年1 月 25 日(星期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肆、報名方式:
一、甄選簡章建置於本公司網站,請自行上網列印參考,不另販售。
二、甄選一律採用「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場報名,報名表格式如附件,請自行列印,填妥後併同報名費(郵政匯票),於期限內掛號郵寄「漢翔公司甄選試務處」註明『報考類別』(地址詳如本簡章封面)。
伍、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填寫報名表時,必須以正楷書寫。
二、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請繳交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影本 1 份
三、身心障礙者請繳交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1 份。
四、入場證僅供考試時證明用,報考資格憑報考人於複試繳驗之相關證件審查認定。
陸、人員到職後支薪:
(一)飛行師類(正、副駕駛):試用期間薪資約12萬4仟元(含試飛加給)。
(二)工環、工業安全衛生類:試用期間薪資約 3萬 7仟元。
(三)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具有任用資格,依公司標準敘薪。
資料來源: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延伸閱讀:
公職/就業考試日程表(不定期更新)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