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9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所屬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貳、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年齡在 65 歲以下(民國 38 年 8 月 1 日以後出生)且持有幼稚(兒)園合格教師證書;無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之情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等情事者,始得報考;報考者如為下列身分之一者,並應符合各該項條件:
一、於民國 82 年前取得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者,需另檢具 92 年 8 月 1 日前未連續中斷教學超過 10 年以上之相關服務證明。
二、現職之公立幼兒園合格教師應取得原服務學校報考同意書;各應試教師並應簽具切結書,保證經錄取後,到學校報到時,若未能取得原服務單位離職證明書,則註銷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之。
三、師資培育公費經縣市(校)分發之教師,且未依規定年限服務期滿者,若有意參加甄選,應簽具切結書,保證於錄取後賠償公費,並放棄原縣市(校)分發,並於 103 年8 月 10 日前向原師資培育機構償還公費並取得證明,始得聘任。
四、合格偏遠或特殊地區教師,需依當年甄選簡章(含外縣市)規定,於偏遠地區服務期滿,並取得報考甄選科別一般地區合格教師證書。
五、實習教師及實習學生於申辦幼稚(兒)園教師證書期間報名,應檢附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證明,及 103 年 8 月 31 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始得報名;俟取得幼稚(兒)園教師證書後,始得聘任。
六、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證件影本蓋章驗證學歷屬實文件,及修畢幼稚(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且 103 年 8 月 31 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始得報名。


參、甄選名額
確切之甄選名額將視實際出缺情形於 103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公告於下列網站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網站(http://www.edunet.taipei.gov.tw)公告資訊之最新消息。
二、臺北市教師會選聘服務網(http://www.tta.tp.edu.tw)。
  三、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網站(http://www.ypps.tp.edu.tw/)首頁。


肆、甄選方式
一、初試:筆試(均採選擇題型)
二、複試:教學演示及口試


伍、初試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通訊報名或現場報名恕不予受理。
二、網路報名時間:10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起至 10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下 午 3 時 30 分 止 , 至 臺 北 市 教 師 甄 選 聯 合 甄 試 系 統(http://teacher.tmps.tp.edu.tw)登錄報名,並列印繳費單(請以雷射印表機列印)。
三、繳交報名費:自 10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起至 10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採銀行 ATM 繳費時間至 5 月 26 日下午 3 時 30 分截止,採便利商店代收繳費時間至 5月 26 日晚上 12 時整截止。


陸、初試相關注意事項
一、初試日期:103 年 6 月 15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
二、初試地點:

試場 地址 電話 交通
臺北市信義區
光復國民小學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271 號 (02)2758-5076
轉 850、860、871
公車:國父紀念館 204、212、212 直、232、232 副、235、240、266、 282、288、299、662、663、672、指南客運(市府-泰山線)

捷運:板南線國父紀念館站 3、4 號出口
臺北市信義區
興雅國民小學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83 巷 9 號 (02)2761-8156
轉 615、616、617
公車:基隆路口站 203、205、605 正、605 副、605 新台五、28、286、 311 藍、625、626;興雅國小站 46、202 副、206、257、277、 279、286、286 副

捷運:板南線市政府站 4 號出口(沿永吉路 30 巷)、1 號出口(沿基 隆路步行約 15 分鐘)
臺北市大安區
建安國民小學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 2 段 99 號 (02)2707-7119
轉 110、111、112
公車:大安國中站 275、278、285、294、52、905、906、909、敦化幹線

捷運:文湖線大安站、科技大樓站
臺北市中山區
中山國民小學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一段 69 號
(02)2591-4085
轉 61
公車:捷運中山國小站203、208、246、266副、277、279、280中 山線、285、606、612、685、紅33、紅32、617

捷運:新蘆線中山國小站1、4號出口


三、初試考試時間及科目

時間 第一節 第二節
備註
上午 9:00 至 10:00 上午 10:30 至 11:30
考試科目 教育專業知能
(含教育概論、教育哲學、 教育政策、教學原理等)
幼教專業知能
(含幼兒教育概論、幼兒發 展與輔導、幼兒園課程與教 學、特殊教育等)
初試考試科目均 以選擇題命題,採 電腦閱卷,限使用 2B 鉛筆作答,違 者不予計分。


四、初試試題疑義處理
(一)初試試題及答案於103年6月15日(星期日)下午2時公布於本局網站公告資訊之「最新消息」
(二)對初試公告答案有疑義之考生,須於103年6月15日(星期日)下午3時至6時提出,填寫「初試試題及答案疑義表」,以傳真方式向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提出【傳真電話:(02)2585-0485】,逾時不予受理。

五、初試成績計算
(一)「教育專業知能」及「幼教專業知能」成績各佔 50%
(二)初試成績總分同分時,以「幼教專業知能」成績高者為優先,如成績仍相同時則增額錄取參加複試。
(三)初試成績不併計複試成績,僅作為初試錄取門檻用。
(四)初試科目其中 1 科零分,不予錄取。

六、初試錄取名額
(一)以公告甄選名額之 3 倍錄取。
(二)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得視報名人數及缺額酌予調整前揭初試錄取名額,甄選成績
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於通過資格審查後參加複試。

七、初試放榜
(一)初試甄選錄取名單訂於 103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告資訊之「最新消息」、臺北市教師會選聘服務網及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網站,請自行查看不另通知。


柒、複試相關注意事項
一、複試報名
(一)採現場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持委託書)報名並接受報名資格審查
(二)複試報名時間及方式:初試錄取人員須於 103 年 6 月 21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起至 12 時止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資料不齊者需於當日下午 3 時前補齊,逾時不予受理;初試錄取人員如未通過報名及資格審查,不得參與複試。
(三)報名地點

學校 地址 電話 交通
臺北市中正區
東門國民小學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 1 段 2-4 號 (02)2341-2822
轉 13~17(共 5 線)
公車:信義路林森南路口 20、信義幹線、204、22、0 南、237、 15、 22、249;仁愛路林森南路口 263、270、214

捷運:臺大醫院站 2 號出口(步行約 8 分鐘)、中正紀念堂站 5 號 出口(步行約 10 分鐘)、東門站 2 號出口(步行約 15 分鐘)


二、複試日期:103 年 6 月 29 日(星期日)依梯次表所列各組進場報到時間依序進行複試報到

三、複試地點:

試場 地址 電話 交通
臺北市大安區
古亭國民小學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 3 段 201 號
(02)2363-9795
轉 852
公車: 1、74、208、236、251、252、278、606、644、648、660、 672、 藍 28、849

捷運:新店線臺電大樓站 2 號出口
臺北市中正區
河堤國民小學
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二段 180 號
(02)2367-7144
轉 862
公車: 253、30( 河堤國小) 1(同安街口) 643、644、648、649、251、 252、236、291、254、208、278、606、74、297 (金門街)

捷運: 新蘆線古亭站 2 號出口、新店線古亭站 2 號出口


四、複試項目:含教學演示及口試
(一)教學演示
1、時間以 15 分鐘為原則。
2、應考人於進行教學演示前 1 小時現場抽題目(例如:各組第 1 位應考人於上午8 時 15 分開始抽題,上午 9 時 15 分開始教學演示;各組第 2 位應考人於上午 8 時 30 分開始抽題,上午 9 時 30 分開始教學演示,依序類推),請自行設計教學活動並撰寫教案。電腦(含注音、倉頡、自然、大易、無蝦米輸入法)、教學素材及隨身碟由複試承辦學校統一提供,教學演示現場禁止攜帶個人先行準備之教具。
3、採分組教學演示,成績將以加權 T 分數校正。
4、教學素材如附件。
(二)口試
1、時間以 10 分鐘為原則(應考人於教學演示完後即進行口試)。
2、內容以幼兒教育理念、班級經營、親師溝通、幼兒心理、輔導方法等為主。
3、採分組口試,成績將以加權 T 分數校正。
4、口試現場禁止攜帶個人簡歷及其他資料。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延伸閱讀:

公職/就業考試日程表(不定期更新)

北市公幼教師甄選 擬聘78名

北市公立幼兒園增開42班 1200名幼兒受惠


教保員考試推薦書籍





arrow
arrow

    國考專門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