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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7

考試院長關中擬在「公務人員考績法」中,增列淘汰不適任公務員條款,遇到極大阻礙。但立法院昨天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卻意外初審通過考績「丙等資遣」條款,公務員年終考績連續兩年列丙等、或十年列丙等三次,就「應予資遣」。

立法院法制及司法委員會昨審查公務員退撫法草案,朝野立委達成「丙等資遣」共識;銓敘部長張哲琛雖表示不同意,但在朝野立委高度共識下,張哲琛當下並未強烈反對。

但審查結束後,張哲琛表示,將會在立法院院會朝野協商時,再強烈表達銓敘部反對的立場,再尋求翻案的可能性。

至於退撫及年金改革等重要條文,因朝野歧見太大,都被保留,將送院會進行朝野協商。

昨天審查到公務員資遣規定時,民進黨在退撫法對應版本中加了一項「年終考績連續兩年列丙等」,立委陳其邁與吳宜臻的修正版本則再加「年終考績十年列丙等三次」時,就應予資遣。

張哲琛發言時表示,考績法中已有考績打丙資遣的相關規定,他怕列在公務員退撫法會產生競合;但陳其邁態度堅持,且還搬出關中淘汰不適任公務員的說法,在場的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賴士葆及其他立委也沒有意見。會議主席廖正井宣布,依陳其邁及吳宜臻版本通過委員會初審。

在場的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年金小組召集人李來希表示,連續兩年打丙就被資遣,太容易操弄了;民選的鄉鎮市長若想對選舉時不支持他的公務員「秋後算帳」,不用兩年,只要一年多,就可用考績打丙方式達資遣目的。

昨天初審通過條文,比考試院一年多前送到立院審查的「公務人員考績法」草案還嚴苛。考績法修正草案規定,考績第一次丙等者,留原俸級,並且要輔導改善;第二次列丙等時,降一級改敘減俸,並輔導改善;第三次考績丙等時,才辦理資遣或依規定退休。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考績易操弄」 基層憂冤案
2013/05/28
【聯合報╱記者翁禎霞、羅緗綸、江良誠、何炯榮/連線報導】

十年吃三丙即得走路,基層公務員擔心首長拿來打擊異己,鐵飯碗不保。

屏東縣葉姓基層公務員說,現在公務人員考績人為操縱空間太大,「只要知道公家打考績內幕的人,就知道這樣做法不妥」;現行考績制度並沒有具體量化,有時連民代都可左右,他看過首長把某人打乙,結果因當事人後台硬,又改成甲等。

葉姓公務員說,有些單位的考績有比率制,拿乙或拿丙的人不是輪流、就是固定落在某些人頭上;「丙等法案」上路,未必真能淘汰表現不好的公務員,不如訂定一套更公平具體方式,「讓每個公務員都來認真拚」。

屏東縣議員唐玉琴表示,這根本是打擊士氣的作法,一旦實施,將來少不了「冤案」;打考績的是民選首長,又有黨派不同問題,「十年三丙或連兩年打丙就要捲鋪蓋走人,公務人員豈不提心吊膽,誰睡得著?」

新竹縣林姓公務員說,打丙要有打丙的理由,若真犯大錯,打丙有道理;基層關心的是打丙是否有強制比率,若有,就不合理,首長可能拿「比率」當藉口,看誰不順眼就給誰吃丙。

彰化縣員林鎮公所里幹事黃玉如支持「丙等法案」,她認為,只要考績公平,能夠具體列舉違規或怠忽職守事例,打丙可資遣不適任的公務員,把一些「混得有目共睹」的公務員淘汰掉,留下真正肯做事的公務員。

彰化縣田尾鄉前鄉長、縣議員劉淑芳表示,公務員的考評由考績評審委員共同評分,不是鄉鎮長憑喜好或個人恩怨就可以決定;公務員如果對考評有疑義,也可透過管道申訴,不用擔心考評不公。

新竹縣湖口鄉長張春鳳說,考績列丙,要敘明理由,如「重大缺失,造成公庫受到嚴重損失」,不是鄉鎮市長說打丙就打丙。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去年高普考 44人基礎訓練不及格

2013-05-27

考試院公務人員保訓會公布101年高普考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結果,參加基訓測驗人數共4190人,不及格人數為44人,不及格率為1.05%,保訓會表示,不及格人員,還有自費重訓一次的機會。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第二次基礎訓練還是不及格,就要廢止訓練資格,無法當上公務員,去年就有一位準公務員,因為二次基訓不及格,而被淘汰。

保訓會指出,基礎訓練是為了充實錄取人員應具備的基本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及行政程序與技術的訓練目標,並不以淘汰人員為目的。

101年高普考共錄取5927人,但是實際受訓的只有4226人,除保留受訓資格及免訓人員外,還有1187人廢止受訓資格,這些錄取人都喪失成為公務員的資格。

不過,保訓會官員指出,這1187位廢止受訓資格者中,其實大部分是高普考重榜者,共有921位,另外2百多位廢止受訓資格者,就是沒有報到,或是志願放棄受訓資格,也有部分是中途退訓者,大多是個別因素。

高普考重榜,而造成名額浪費及用人機關招不到人的問題,一直存在多年,考選部也為此而頭痛不已。今年考選部獲得考試院同意,決定改變作法,將在放榜前,查出高普考重榜人數,依實際重榜人數來增額錄取。

另外,保訓會指出,為了提升訓練成效,今年首度將行政類科與技術類科分開調訓,為了讓技術類科人員能建立公務體系的知識,先調訓行政類科人員,讓技術類科人員先到機關服務,第二梯以後,再辦理技術類科人員調訓。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公務員基訓遭淘汰 重考終過關

2013-05-11

公務員訓練史上,首位兩次基礎訓練都不及格,當不成公務人員的蔡姓考生,去年初失去準公務員資格後,隨即報考七月高普考及十二月的地方特考,又高中雙榜。蔡姓考生擔任公務員的意志堅定,考試實力更堅強;但直到現在他還想不透,為何難度低很多的基礎訓練考試,卻過不了。

據指出,考上前年普考技術類科的蔡姓考生,去年初在受基礎訓時,受訓及出勤情形都正常,身體也沒異狀,但是第一次基礎訓測驗成績出來,卻不及格。接著自費參加第二次的基礎訓練,結果成績比第一次更低。蔡姓考生因而被「廢止受訓資格」,失去了好不容易才考上的公務員資格。

據轉述,蔡姓考生表示,去年受訓時,一切都正常,但考試題目出來,兩次他都不會;就像大學時考試,已經很努力準備了,但是考卷發下來,剛好都不會,「這種機率極低,但就發生了」。

蔡姓考生並不氣餒,去年他再報考國考,不但又考上普考,還考上相當於高考的地特三等;今年的基礎訓練,終於順利及格,正在服務單位做實務訓練。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蔡璧煌表示,這位考生的情形真的非常少見,基礎訓練是要訓練準公務員的基本職能,不是以淘汰公務員為目的。能經過高普考嚴格考驗,錄取者的本職學能及學習能力都不會有問題,實在無法理解他為何兩次訓練都不及格。

蔡姓考生的個案,讓蔡璧煌決定修改新進公務人員的基礎訓練流程,將行政類科與技術類科的錄取人,分批受訓,行政類科第一批受訓;讓技術類科錄取人先到分發單位上班,對行政系統的運作,有多一些基本了解,再來受訓。

蔡璧煌還特別交代講師,為技術類科錄取人上公務系統的課程時,「要講慢一點,講詳細一點」。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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