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3-09-20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定於9月23日上午10時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本考試應考人數10,200人,全程到考人數8,595人,第一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一試成績高低順序,以全程到考人數33%擇優錄取,計算錄取人數遇小數點時,採整數予以進位錄取,如其尾數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均予錄取,總計錄取2,841名,錄取率為33.05%。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經第一試錄取欲參加第二試之應考人,應於102年9月27日起至10月3日下午5時止,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進行報名作業。本考試第二試設臺北及高雄2考區,請應考人於報名時自行擇定一考區應試,並請確認各項資料無誤後,僅需列印報名費繳款單或採線上繳款方式(報名費新臺幣1,100元),於規定期限內繳費,即完成報名程序,無需再繳交報名表件。至於前經考選部核定准予第一試免試(或部分科目免試)之應考人,如欲參加第二試考試,亦請依上開程序進行報名,惟除繳交報名費外,另需列印報名履歷表並檢附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各1份及1吋照片1張,郵寄本考試承辦單位專技考試司第一科收,憑以報名。逾期未完成網路報名或未繳費者,均不得參加第二試考試。董部長提醒應考人儘早完成報名作業,以免因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個人權益。

考選部另表示,本考試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將於榜示後3天內寄發,應考人可利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或電話語音系統查榜(語音系統服務電話代表號碼為:02-22363676),亦可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惟電子榜單因榜示之後,方能正式確定,作業時間約需20分鐘。應考人如欲複查成績,應在榜示之次日起10日內,檢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與掛號回郵信封,以書面(申請書置於應考須知附表或進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申請表單下載」網頁逕行下載)向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提出。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2年專技高考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圓滿結束

2013-08-27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第一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業於8月24日至26日在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並於8月26日下午5時20分圓滿結束。
    本次考試總計報考20,015人,經試務處統計,各類科最後一節到考人數共計14,925人,平均到考率為74.57﹪,惟實際到、缺考人數以榜示後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x.gov.tw)「考試統計」項下之資料為準。另考試期間除4人於考試中隨身攜帶行動電話、1人於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後仍繼續作答,均依試場規則規定予以扣分外,並無其他重大違規事件。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將於8月27日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應考人可憑考畢試題核對測驗式試題作答情形。如有試題疑義,至遲應於本考試結束之次日起5日內提出。另本考試律師第一試預定於9月23日榜示,第一試錄取的應考人及經考選部核定第一試免試直接參加第二試的應考人,均請務必於9月27日至10月3日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進行律師第二試之網路報名並完成繳費,以免逾期喪失應第二試之資格。至於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及專利師考試,則預定於10月29日放榜。
    董部長並表示,考選部已主動協洽各家電信業者,提供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國家考試榜示結果簡訊之便民服務。如應考人或其親朋好友為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等公司行動電話用戶,可以行動電話直撥「536」(我上囉!)簡碼,依指示輸入考試代碼(律師第一試為「102131」;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及專利師考試為「102130」)及入場證編號,即可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2年專技高考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於8月24日至26日登場

2013-08-22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第一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將於8月24日至26日在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總計報名人數20,015人。應考人可利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之「試區查詢」功能,查詢所屬試場位置,或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應考人專區之「考試資訊」-本考試之「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查詢,或於考試前1日下午6時至7時,前往各試區察看試場座位。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考試試場全面使用冷氣教室,試場內室溫將統一設定為攝氏26-28度,應考人可自行斟酌攜帶長袖衣物,如對冷氣運轉聲音較為敏感,亦可自行評估攜帶耳塞,惟戴耳塞應經監場人員同意,檢查後方可使用。考試期間如試場冷氣發生故障,將以開門窗及風扇方式因應,應考人不得要求加分。另本考試入場證已於8月8日全部寄發,請應考人詳閱相關應試資訊及入場證背面之試場規則,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有遺失或尚未收到入場證者,請逕洽專技考試司第一科(電話:02-22369188轉3926或3927)聯繫補發事宜。

董部長並表示,應考人可以在每節考試結束後向監場人員索取該節考畢試題,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將於8月27日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如有試題疑義,至遲應於考試結束後5日內提出。又鑒於以往常有應考人遲到以致無法入場應試,考選部再次提醒各位應考人,考試期間試區附近交通流量大,易造成塞車,務請寬估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影響自身考試權益。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2年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自5月21日受理網路報名

2013-05-17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自5月21日起至5月30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的民眾,請把握時間完成報名手續。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進行報名,並登錄報名資料及列印報名表件。報名表件、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資料應於5月31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考選部,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本考試定於8月24日至26日在臺北、臺中及高雄三考區舉行。另外,律師考試第一試及格者及經申請准予第一試免試者(或前已准予部分科目免試者),需於9月27日至10月3日進行第二試的報名,考試則定於10月26日至27日在臺北及高雄二考區舉行。

董部長同時表示,為增進試卷評閱效能,本年律師考試第二試之申論式試卷將實施線上閱卷作業,相關程序均依考試院修正發布之試場規則、監場規則及閱卷規則規定辦理。採行線上閱卷之科目,因須掃描應考人作答內容後再由閱卷委員於電腦上進行評閱,應考人應依規定於試卷題號框記欄內劃記及書寫題號,並於作答區內作答,超出作答區則不予評閱計分;另為期試卷作答內容清晰,以利掃描後評閱,應考人請使用較粗(0.5mm-0.7mm)之黑色或藍色原子筆或鋼筆作答,不得使用螢光筆或鉛筆。

考選部特別提醒應考人,應儘早完成網路報名作業,並於期限內寄出報名表件,避免集中於報名最後截止日,致造成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有關本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等均詳載於應考須知,應考人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查閱,或以電話:(02)22369188轉3926、3927洽詢。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2年高考律師(第一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

2013-05-06

主旨:舉辦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

依據:民國102年4月25日考試院第11屆第233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本考試均為高等考試,計設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等4類科。

二、考試日期:

(一)律師考試:第一試為102年8月24日(星期六),第二試為10月26日(星期六)至10月27日(星期日)。

(二)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8月24日(星期六)至8月26日(星期一)。

三、考試地點:律師考試第一試及會計師等3項考試設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律師考試第二試設臺北及高雄等2考區。(詳細地點另登載於寄發之入場證)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律師考試第一試及會計師等3項考試自5月21日(星期二)起至5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律師考試第二試自9月27日(星期五)起至10月3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律師考試第一試及會計師等3項考試均須於5月31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律師考試第二試報名收件規定,屆時請另詳閱本部公告。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輸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行報名,並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

(五)申請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或申請律師考試第一試免試之應考人,未能於報名2個月前提出申請並繳驗完備費件者,本次考試將不予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或律師考試第一試免試。另前已申請並准予律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或第一試考試免試者,請逕於9月27日至10月3日上網報名律師考試第二試,無須再次提出申請。

五、本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之申論式試卷將實施線上閱卷作業,相關程序均依考試院發布之試場規則、監場規則及閱卷規則規定辦理。

六、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應考須知。

資料來源:考選部


 

考選部將舉辦102年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

2013-04-27

考試院院會於25日通過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請辦案。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考試定於本(102)年8月24日至26日在臺北、臺中及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律師考試第二試則定於10月26日至27日在臺北及高雄考區同時舉行,應考人可於報名時選擇考區,就近應試。相關報名事項,將於5月3日公告,並均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有意報考之民眾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查詢並進行報名。
    董部長同時表示,鑑於「家事事件法」業經公布施行,考選部已配合修正律師及司法官考試「民事訴訟法」科目命題大綱,將「家事事件法」及家事事件程序納入列考範圍。另律師第二試之「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科目仍依例附發考試舉行2個月前經公布生效之各該科目單科本法律條文供應考人參考使用,其中「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科目並將增列「家事事件法」條文,惟實際命題範圍並不以附發之法律條文為限。
    考選部提醒應考人,為增進試卷評閱效能,律師考試第二試之申論式試卷將實施線上閱卷單軌化作業,相關程序均依考試院發布之試場規則、監場規則及閱卷規則辦理。採行線上閱卷之科目,必須掃描應考人作答內容後再由閱卷委員於電腦上進行評閱,應考人應依規定於作答時標明題號,並於作答區內作答,超出作答區則不予評閱計分;另為期試卷作答內容清晰,以利掃描後評閱,應考人宜使用較粗(0.5mm-0.7mm)的黑色或藍色之原子筆或鋼筆作答,不得使用螢光筆或鉛筆,並於試卷題號框記欄內劃記及書寫題號。相關規範將載明於應考須知,請應考人注意。

資料來源:考選部


延伸閱讀:

考選部103年度預定舉辦18次國家考試

公職/就業考試日程表(不定期更新)

 

 

律師考試推薦函授課程!
更多律師考試推薦書籍
會計師考試薦函授課程!
更多會計師考試推薦書籍
不動產估價師考試推薦函授課程!
更多不動產估價師考試推薦書籍
專利師考試推薦函授課程!
更多專利師考試推薦書籍





arrow
arrow

    國考專門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