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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1
【聯合報╱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
國家考試錄取率低,不少全職考生考了三、五年沒上,有些人苦拚十年均名落孫山。有考試委員建議,未來規定考生可參加國考次數,避免考生一考再考,荒廢青春;但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這項提議爭議很大,考選部目前不考慮限制考試次數。
國考競爭激烈,以司法官考試來說,每年錄取率不到百分之一。
考試委員林雅鋒說,德國司法官考試規定只能考三次,若三次都沒考上,就不得再考,這個方式值得台灣借鏡。
法國部分高等學院也限制考生只能考兩次,目的在只錄取最優秀的學生,不願考生反覆磨練考試技巧上榜。
林雅鋒說,若限制考試次數,一方面可以讓考生仔細思考「司法官是不是未來想走的路」,另一方面考試前也會做好充足準備,不會把考試當練筆。
但考選部長董保城則認為,台灣法律、民情都和德國不同,我國憲法保障人民有應考、服公職的權利,若比照德國做法,會有很大的爭議。
董保城表示,我國雖然不像德國限制考試次數,但法官限定五十五歲以上、警察限定三十五歲以上,不得報考。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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