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5
102年12月3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高考三級考試增訂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11類科,持有該類科專業證照並具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之應考人,可報考各該類科考試。自100年1月19日起高考三級考試應考資格學歷條件由專科以上學歷提升至大學以上學歷,惟專科畢業之應考人在具備前開條件下,可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3條第3款高等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含相當等級檢覈及格者)之規定報考公職專技類科考試。前開考試採筆試與口試方式,並分二試舉行,筆試應試專業科目並酌減為二科,其中一科列考專業科目,一科列考相關專業法規。相關高考三級及普通考試職缺已經請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進行調查,請應考人密切注意職缺公告。
資料來源:考選部
考試院院會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新增公職食品技師等11類科修正草案
2013-11-21
考試院院會本(21)日審議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2條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及第4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將新增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11類科。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本次新增之公職土木工程技師等11類科,考量應考人需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資格及相關工作經歷始得應考,其執業能力業經國家考試及若干年工作經驗之衡鑑。除著重應考人專業知能外,更應重視其溝通能力、人格特質及應變能力,爰規定採筆試與口試方式,並分二試舉行,應試專業科目並酌減為二科,其中一科列考專業科目,一科列考相關專業法規。
全案將於考試院發布後,公告於考選部網站供各界周知,考選部後續將積極辦理新增公職專技人員類科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研訂工作,俾利有意報考之應考人及早準備。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二條附表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
類別 | 職組 | 職系 | 類科 | 應考資格 |
技術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公職土木工程技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土木工程技師證書及領有執業執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土木工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
技術 | 檢驗 | 衛生檢驗 | 公職食品技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食品技師證書及領證後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具有二年以上由受聘單位開立具經濟部公司或工廠登記之食品業實務經驗或公務機關食品衛生相關實務經驗之食品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
技術 | 檢驗 | 衛生檢驗 | 公職醫事檢驗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醫事檢驗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
技術 | 測量製圖 | 測量製圖 | 公職測量技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測量技師證書及領有執業執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測量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
技術 | 藥事 | 藥事 | 公職藥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藥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藥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
技術 | 衛生技術 | 衛生技術 | 公職護理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護理師證書、地方政府登錄之執業執照及領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
技術 | 衛生技術 | 衛生技術 | 公職臨床心理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臨床心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
技術 | 衛生技術 | 衛生技術 | 公職諮商心理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諮商心理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諮商心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
技術 | 衛生技術 | 衛生技術 | 公職營養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營養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營養諮詢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
技術 | 衛生技術 | 衛生技術 | 公職醫事放射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醫事放射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醫事放射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
技術 | 衛生技術 | 衛生技術 | 公職防疫醫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醫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執行業務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
第四條附表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
壹、本表每年所設類科,仍需配合當年任用需求予以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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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職組 | 職系 | 類科 | 應試專業科目 |
技術 | 土木 工程 |
土木 工程 |
公職土木工程技師 | 一、工程規劃及養護管理 |
技術 | 檢驗 | 衛生 檢驗 |
公職食品技師 | 一、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 |
技術 | 檢驗 | 衛生 檢驗 |
公職醫事檢驗師 |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暨品質管理 |
技術 | 測量 製圖 |
測量 製圖 |
公職測量技師 | 一、誤差理論與實務 |
技術 | 藥事 | 藥事 | 公職 藥師 |
一、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 |
技術 | 衛生 技術 |
衛生 技術 |
公職護理師 | 一、公共衛生政策 |
技術 | 衛生 技術 |
衛生 技術 |
公職臨床心理師 | 一、臨床心理實務 |
技術 | 衛生 技術 |
衛生 技術 |
公職諮商心理師 | 一、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 |
技術 | 衛生 技術 |
衛生 技術 |
公職營養師 | 一、公共衛生政策(包括食品營養及衛生安全) |
技術 | 衛生 技術 |
衛生 技術 |
公職醫事放射師 | 一、醫用放射線設備及其安全作業 |
技術 | 衛生 技術 |
衛生 技術 |
公職防疫醫師 | 一、傳染病學及流行病學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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