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3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 103 年從業人員(基層專員)遴選【重要時程表】
試別 | 要 項 | 時 間 | 備 註 |
第 一 試 : 筆 試 |
報名期間 | 103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09:00 至 103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18:00 |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儘速繳 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
入場通知書查詢 | 103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 |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中華電 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 103 年從 業人員(基層專員)遴選」專區(以下 簡稱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 及應試注意事項,並請直接由網頁 列印,不另行郵寄。 | |
測驗日期 | 103 年 2 月 15 日(星期六) |
1.分台北、台中及高雄三個考區同時
舉辦。 2.請詳閱簡章及入場通知書上所載 事項。 3.請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應試,未攜帶 者不得入場。 |
|
試題與選擇題 解答公告 |
103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12:00 |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 | |
試題疑義申請 |
103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12:00 至 2 月 18 日(星期二)12:00 |
請至本甄試專區申請,逾期及其他 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 |
測驗結果查詢 | 103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一) |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不另行郵寄。 | |
測驗結果 複查申請 |
103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一)09:00 至 103 年 3 月 11 日(星期二)18:00 |
採網路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 請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 1 次為限。 | |
複查結果寄發 | 103 年 3 月 14 日(星期五) |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並輔以簡訊通 知。 | |
第 二 試 : 口 試 、 論 文 審 查 |
入場通知書查詢 | 103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一) |
通知參加第二試人員請至本甄試專 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及應試注意 事項。 |
測驗日期 | 103 年 3 月 15 日(星期六) |
1.僅設台北考區。 2.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點 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凡逾時 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未攜 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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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結果查詢 及錄取名單公告 |
103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 |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錄取人員名 單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 續進用事宜。 |
註:(1)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2)電話(02-33653737)洽詢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夜間及例假日,請多利用電子信箱:tel@mail.tabf.org.tw (相關詢問事項將於 3 個工作日內回覆)。
壹、遴選類別、擔任工作、學歷條件、遴選方式、進用機構、工作地區、錄取名額及資格條件(遴選類別共計 10 項,錄取名額合計 127 名)
一、遴選類別、擔任工作、學歷條件、遴選方式、進用機構、工作地區、錄取名額、類組代碼
(一)遴選類別: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行動通信網路規劃設計及企客專案技術支援與設備維運
學歷條件 | 遴選方式 | 進用機構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類別代碼 |
大學以上畢業(畢業科 系:電子、電機、電信、 資訊等相關科系) |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 英文 2.專業科目: (1)通信系統 (2)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
行通分公司 | 台北市 新北市 |
13(註) | F3101 |
高雄市 | 1(註) | F3102 |
註:台北市/新北市中有 10 名,高雄市 1 名,需 24 小時輪班。
(二)遴選類別: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註)
擔任工作:行動網路設備維護、通信品質優化作業、基地台建設維運
學歷條件 | 遴選方式 | 進用機構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類別代碼 |
專科以上畢業(畢業科 系:電子、電機、電信、 資工、資管等相關科 系) |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 英文 2.專業科目: (1)行動通信網 路系統 (2)電腦通信網 路 第二試(口試) |
行通分公司 | 台北市 新北市 |
9 | F3201 |
台中市 | 7 | F3202 | |||
彰化縣 | 1 | ||||
南投縣 | 2 | ||||
苗栗縣 | 2 | ||||
雲林縣 | 3 | F3203 |
|||
嘉義縣 | 1 | ||||
高雄市 | 3 | F3204 | |||
屏東縣 | 1 | ||||
澎湖縣 | 1 |
註:(1)需 24 小時輪班;(2)服務未滿 5 年不得請調。
(三)遴選類別:電力類專業職(三)專員
擔任工作:電力、空調等之設計維運管理
學歷條件 | 遴選方式 | 進用機構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類別代碼 |
碩士以上畢業(畢業 科系:電子、電機、 機械、自動控制、能 源、冷凍空調工程等 相關科系) |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 英文 2.專業科目: (1)冷凍空調工程 (2)電機工程 第二試(口試及論文審查) |
電信研究院 | 桃園縣 | 1 | F3301 |
(四)遴選類別:電力類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擔任工作:電力、空調等之設計維運管理
學歷條件 | 遴選方式 | 進用機構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類別代碼 |
專科以上畢業(畢業科 系:電子、電機、機械、 自動控制、能源、冷凍 空調工程等相關科系) |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 英文 2.專業科目: (1)冷凍空調工 程 (2)電機工程 第二試(口試) |
行通分公司 國際分公司 |
台北市 新北市 |
3(註) | F3205 |
北區分公司 | 台北市 新北市 |
5 | F3206 | ||
基隆市 | 1 | ||||
桃園縣 | 4 | ||||
新竹市 | 1 | ||||
北區分公司 | 花蓮縣 | 1 | F3207 | ||
南區分公司 | 雲林縣 | 1 | F3208 |
註:行通分公司錄取 2 名、國際分公司錄取 1 名。
(五)遴選類別:資訊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行動加值產品開發
學歷條件 | 遴選方式 | 進用機構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類別代碼 |
大學以上畢業(畢業科 系:資訊、資管、電子、 電機等相關科系) |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 英文 2.專業科目: (1)軟體工程 (2)程式設計概 論及資料庫 管理。 第二試(口試) |
行通分公司 | 台北市 | 10 | F3103 |
(六)遴選類別:資訊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行動通信資訊系統開發、維運及管理
學歷條件 | 遴選方式 | 進用機構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類別代碼 |
大學以上畢業(畢業科 系:電子、電機、資訊、 資工、資管、電信、通 信等相關科系) |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 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程式設計概 論及資料庫 管理 第二試(口試) |
行通分公司 | 台北市 新北市 |
36(註) | F3104 |
註:20 人需 24 小時輪班。
(七)遴選類別:資訊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ICT 專標案、IMO 及資安、寬頻網路接取等業務建置及維運作業
學歷條件 | 遴選方式 | 進用機構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類別代碼 |
大學以上畢業(畢業科 系:資訊等相關科系) |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 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
北區分公司 數據分公司 |
台北市 | 3(註) | F3105 |
註:北區分公司錄取 2 名、數據分公司錄取 1 名。
(八)遴選類別: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客戶服務與業務行銷
學歷條件 | 遴選方式 | 進用機構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類別代碼 |
大學以上畢業 (不限科系) |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 英文 2.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 (2)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
行通分公司 北區分公司 |
台北市 | 7(註) | F3106 |
北區分公司 | 桃園縣 | 1 |
註:北區分公司錄取 1 名、行通分公司錄取 6 名。
(九)遴選類別: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客戶服務與業務行銷
學歷條件 | 遴選方式 | 進用機構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類別代碼 |
大學以上畢業 (不限科系) |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 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
行通分公司 | 台北市 | 6 | F3107 |
北區分公司 | 新北市 | 2 |
(十)遴選類別: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MOD 互動服務企劃
學歷條件 | 遴選方式 | 進用機構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類別代碼 |
大學以上畢業(傳播、 設計、管理、商學及外 語等相關科系) |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 英文 2.專業科目: (1)傳播概論 (2)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
北區分公司 | 台北市 | 1 | F3108 |
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兵役:不限。
(三)性別:不拘。
(四)年齡:不限。
(五)其他:
1.各類組學歷條件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第二試測驗當天國外學歷、成績單如未能出具已完成經我國駐外使館單位驗(認)證之證明者,將不得入場應試。)
(六)各項證明文件限於第二試(口試、論文審查)前一日(103 年 3 月 14 日)前取得。
貳、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103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9:00 起至 103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18: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考資訊及遴選簡章同時建置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t.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 103 年從業人員(基層專員)遴選」(以下簡稱本甄試專區)專區(http://www.tabf.org.tw/Exam/),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應考人請先詳閱報名簡章,僅可擇一類組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變更遴選類組。
(四)請依照網路報名程序詳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
参、測驗日期與時間、應攜帶證件及應繳交文件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日期:103 年 2 月 15 日(星期六)
節次 | 測驗科目 | 預備 | 測驗時間 | 題型及方式 |
第一節 | 普通科目 | 08:20 | 08:30~09:30 | 選擇題(四選一) |
第二節 | 專業科目 | 10:00 | 10:10~12:10 | 選擇題(四選一)及 非選擇題 |
(一)地點:分台北、台中及高雄三個考區同時舉辦,試場詳細地址請參閱 103 年 2 月 10 日起公告於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之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資訊,請直接由網頁查詢、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二)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其中護照須於有效期限內);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第二試(口試)測驗日期:103 年 3 月 15 日(星期六)
(一)地點:通知參加第二試人員集中於台北考區舉辦,應考人可於 103 年 3 月 10 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查詢口試測驗資訊,入場通知書請直接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二)應攜帶證件: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 卡,請擇一攜帶;其中護照須於有效期限內) ;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應繳交文件:測驗當日須繳驗以下證明資料(各乙式三份;請直接以影印或粘貼於 A4 空白紙張上,審查後恕不退還):
1.各項文件資料檢核表(請於 103 年 3 月 10 日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2.應考人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請於 103 年 3 月 10 日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3.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4.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另附已經我國駐外使館認證之證明及中文譯本】。
5.經原畢業學校核章之學業成績單(含最高學歷與各類組應具備學歷條件。若最高學歷科系非簡章規定之相關科系,請一併檢附符合簡章規定學歷科系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第二試測驗當天國外學歷、成績單如未能出具已完成經我國駐外使館單位驗(認)證之證明者,將不得入場應試。
6.其他相關資料:如其他技能檢定、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請用 A4 紙張影印)。
註:以上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係採甄試報名後審查,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論文審查:
報考類組代碼 F3301(電力類專業職(三)專員)之應考人,若第一試(筆試)總成績排名可進入第二試者,須於 103 年 3 月 12 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個人論文(或著作或研究計畫)1 份,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10099 台北郵政 30 之 110 號信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103 年從業人員(基層專員)遴選專案組收」,以利進行審查,審畢不予退還。凡逾期、未繳附或資料不符者,該成績以零分計算。
肆、成績計算、加分規定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
2.比例:普通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 30%;專業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 70%。
3.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4.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5.依第一試(筆試)總成績順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 3 倍人數(不足 5 人以 5 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論文審查);如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原始分數,
(2)普通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6.凡筆試科目一科零分(含缺考)者或專業科目未達 50 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論文審查)。
(二)第二試(口試)成績:
1.口試成績滿分以 100 分計。
2.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
1.專業職(三):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甄試總成績 4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40%,論文(或著作或計畫審查)成績佔甄試總成績 20%。
2.專業職(四):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甄試總成績 6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40%。
3.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2)第二試(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1)專業科目原始分數,(2)普通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二、加分規定:
(一)具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因公撫卹之遺眷(配偶或子女)或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報考者,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 5%。
(二)各類組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名額限制:
1.因公撫卹之遺眷者,不得超過該類組第二試名額之 20%,取其整數(如:第二試名額為 6人,以 20%計為 1.2 人,取 1 人)。
2.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採合併計算,不得超過該類組第二試名額之 2%。取其整數,倘不足 1 人時,以 1 人計(如:第二試名額為 6 人,以 2%計為 0.12 人,取 1 人)。
(三)符合加分規定之報考者,如同時具備二種以上身分,其第一試(筆試)成績之加分,僅得擇一適用,請應考人選擇一種身分報名。
三、錄取方式:
(一)依各類組甄試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二)不足額錄取之類組,名額不流用至其他類組。
(三)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得視業務需要由報考同類組之應考人依總成績排序錄用。
捌、僱用職階及待遇
職階職務 \ 類別 | 機務、電力、資訊 | 業務 |
專業職(三)專員 | 月薪新台幣 45,000 元 | --- |
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 月薪新台幣 36,125 元 | 月薪新台幣 34,125 元 |
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 月薪新台幣 34,125 元 | 月薪新台幣 30,130 元 |
註: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視營運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另核發獎金、員工紅利等。
資料來源: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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