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8
壹、招募派駐中華電信公司各營運處門市銷售人員
ㄧ、遴選類別、學歷及經歷條件:
遴選類別 | 遴選對象 | 學歷及經歷條件 |
第一類 專員 | 一般社 會人士 | 1.專科以上畢業 2.無經驗可,具通訊門市/3C 賣場銷售經驗者佳 3.熟悉電腦操作 4.具服務熱忱、親和力及耐心 5.主動積極,擅長行銷及服務 6.國、台語口說流利,會英文者尤佳 |
第二類 專員 | 中華電信 現職委外 人員 | 1.現職委外人員連續服務滿 2 年以上,最近 2 年之績效考評均列優等(30%)上 2.需得服務中心、客服中心督導主管推薦 |
二、類組代碼、工作地區、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 工作地區 | 錄取名額 |
A01 第一類專員 | 台北市 | 54 名 |
B01 第二類專員 | 13 名 | |
A02 第一類專員 | 新北市 | 53 名 |
B02 第二類專員 | 13 名 | |
A03 第一類專員 | 基隆市 | 5 名 |
B03 第二類專員 | 1 名 | |
A04 第一類專員 | 桃園縣 | 10 名 |
B04 第二類專員 | 2 名 | |
A05 第一類專員 | 新竹縣市 | 15 名 |
B05 第二類專員 | 3 名 | |
A06 第一類專員 | 彰化縣 | 6 名 |
合計 | 175 名 |
貳、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102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09:00 至 102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 18: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先完成報名者優先通知面試)
二、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
https://rmis.cht.com.tw/portal/chtms/pre_login.jsp),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二)報名表件【凡報名履歷表登(上)載不全者視同報名未完成】
1.履歷表、自傳(請上網登錄,履歷表中每欄位皆必須填寫)及個人照片(請自行上載)。
2.專科以上畢業證書(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3.具備職缺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請自行掃描後上載,無則免附)。
4.外語能力證明文件(請自行掃描後上載,無則免附)。
三、報名資料請務必留下正確之地址、E-mail、聯絡電話、手機號碼等,以利通知。
參、遴選方式、日期、地點及應攜帶證件:
一、遴選方式:
(一)分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合格者再通知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二)第二類專員之第二階段採模擬實作之術科考試。
二、口試日期、地點:將以電子郵件 E-mail 通知。
三、口試當日務必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健保 IC 卡)。
肆、薪給待遇相關事項:
一、試用期間(含職前訓練):每月基本薪資約 20,000 元。
二、正式僱用:每月基本薪資約 22,000 元。
三、另有全勤獎金、銷售獎金、年終獎金及其他獎金。
伍、其他有關錄取及進用相關規定:
一、工作時間為二週 84 小時,採排班制;必要時得配合公司需要,接受合理之調動。
二、錄取人員依業務需要分批進用,錄取後先試用 6 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三、體檢:(一)錄取報到日前,應先行繳交距報到日前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直轄市及縣(市)衛生局所屬各鄉(鎮、市、區)衛生所、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項目,依本公司規定辦理,繳交之體格檢查表,應加蓋醫院印信及醫師檢查總評「合格」或各項檢查項目「正常」、「無異狀」等戳記,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應考人體格檢查發現有下列疾患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患有嚴重精神疾患,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3.雙眼視力不良,致妨礙工作者。
4.左右耳聽力不良,致妨礙工作者。
5.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三)如有隱瞞嚴重疾患,致影響日常事務之處理或業務之推動,經查證屬實者,終止勞動契約。
陸、報名聯絡事項請洽:聯絡 E-mail:service@honghwa.com.tw
資料來源:中華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