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3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定於9月13日上午11時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本考試應考人數7,367人,全程到考人數6,386人,第一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一試成績高低順序,以全程到考人數33%擇優錄取,錄取人數如遇小數點時,採整數予以進位錄取,如其尾數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者,均予錄取,計錄取2,177名,錄取率為34.09%。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經第一試錄取欲參加第二試之應考人,需於本考試第二試報名期間內(102年9月24日至30日下午5時止)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進行無紙化報名並繳費,逾期未完成網路報名及繳費者,不得參加第二試。本考試第二試設臺北及高雄2考區,請應考人於網路報名時自行擇定一考區應試,經擇定後即不得更改,務請審慎選擇。董部長提醒應考人儘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於報名截止日(102年9月30日下午5時止)前,因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名權益。

考選部另表示,本考試第一試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將於榜示後3天內寄發,應考人可利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或電話語音系統查榜(語音系統服務電話代表號碼:(02)22363676),亦可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惟電子榜單因榜示之後,方能正式確定,作業時間約需20分鐘。應考人如欲複查成績,應在榜示之次日起10日之內,檢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與掛號回郵信封,以書面申請書(申請書置於應考須知附表或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申請表單下載」網頁)向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提出。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2年司法人員及司法官特考圓滿結束

2013-08-12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及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自8月10日至12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同時舉行,於8月12日下午3時圓滿結束。
    本2項考試應考人數總計32,444人,經試務處統計,最後一節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到考2,470人,到考率為59.42%,四等考試到考9,540人,到考率為67.20%,五等考試到考4,944人,到考率為73.54%;司法官考試到考6,397人,到考率為86.83%。惟實際數據以榜示後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考選統計項下之資料為準。另考試期間計有15人違反試場規則,已依試場規則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考選部表示,將於8月13日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應考人可憑考畢試題核對作答情形。如有試題疑義,至遲應在本項考試結束之次日起5日內,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報名系統主站點選「試題疑義申請」提出。
    考選部同時表示,司法人員特考三等考試第一試及四等(含法警類科第一試)、五等考試預定於10月中旬放榜,司法官特考第一試預定於9月下旬放榜,考選部並協洽電信業者,提供以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國家考試榜示結果簡訊之便民服務。如應考人或其親朋好友為中華電信、臺灣大哥大等公司的行動電話用戶,可以行動電話直撥「536」(我上囉!)簡碼,依指示輸入考試代碼(司法人員特考三等考試第一試及四等、五等考試:「102120」;司法官特考第一試:「102121」)及入場證號,即可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請應考人善加利用。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2年司法人員及司法官特考於8月10日至12日登場

2013-08-08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及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將於8月10日至12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等6考區舉行。本2項考試報名人數共計32,444人,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637名(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66名、四等考試456名、五等考試41名、司法官考試74名),為配合用人機關業務需要,經考試院會通過增列需用名額127名(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10名、四等考試92名、五等考試25名),合計需用名額共764名。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為提供應考人較舒適之應試環境,本2項考試試場全面使用冷氣教室,試場內室溫設定為攝氏26-28度。考選部提醒應考人可自行斟酌攜帶長袖衣物,如對冷氣運轉聲音較為敏感,亦可自行評估攜帶耳塞,惟戴耳塞應經監場人員同意,檢查後方可使用。考試期間如試場冷氣發生故障,將以開門窗及風扇方式因應,應考人不得要求加分。董部長並表示,本2項考試應考人競爭激烈,請應考人確實遵守試場規則規定,避免因疏失而被扣分,如經查獲舞弊者即予以扣考處分,並不得繼續應考,其已考之各科成績不予計分;考試放榜後若發現有因作弊而錄取者,亦將一律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1條規定,報請考試院撤銷其錄取資格;若舞弊情節涉及刑責者,將依法向檢察機關告發,因此特別呼籲應考人不要以身試法。

考選部表示本2項考試入場證已於7月26日全部寄發,請應考人詳閱入場證背面之試場規則,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有遺失或尚未收到入場證者,請逕洽特種考試司第二科(電話:02-22369188分機3943、3944、3258)連繫,或於考試當天攜帶身分證件提早至試區卷務組辦理補發。另應考人可利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之試區查詢功能,查詢所屬試場位置,或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之「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本2項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查詢各試區試場分布略圖。同時提醒各應考人,考試期間試區附近交通流量大,易造成塞車,請應考人寬估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影響考試。

應考人可以在每節考試結束後向監場人員索取該節考畢試題,測驗式試題答案將於8月13日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公布,應考人可憑考畢試題核對測驗式試題作答情形。

資料來源:考選部


司法官考試規則第四、五、六條修正草案暨律師考試規則第三、十二條修正草案

2013-04-03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第三條、第十二條修正草案預告表

擬訂機關 考選部(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擬訂依據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3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1條第1項
公告日期 10243日至49
公告刊載新聞紙 聯合報(10243日刊登1天)
網站公告期間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10243日至49
主旨 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第三條、第十二條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說明

一、    鑑於100年起實施之新制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筆試之應試科目、試題題型與應試時間等均相同,且兩項考試重複報考人數及重複錄取人數,均超過五成五以上,為減輕應考人考試負擔,案經三次邀集產官學界代表召開相關事宜專案會議研商決議,擬規劃將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合併辦理。

二、    另為因應法官審理案件及律師處理受委任事件等實務運作之需要,並考量不增加應考人之負擔,研擬於司法官及律師考試修正第一試應試科目,案經邀集產官學界代表召開專案會議研商決議,第一試擬增列應試科目「強制執行法」並配合刪除「海商法」科目,爰擬訂本二項考試規則修正草案。

草案全文 詳如附件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第三條、第十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第三條、第十二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資料來源:考選部


102年司法人員及司法官特考暫定考試類科(組)

2013-04-02

102年司法人員及司法官特考預定於5月7日至16日受理報名,8月10日至12日舉行考試,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分別彙整法務部、司法院之任用計畫,除司法官特考設司法官1類科外,司法人員特考暫定考試等別及類科(組)如次:

(一)三等考試:公證人、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家事調查官、行政執行官、法院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財經實務組、電子資訊組、營繕工程組)、監獄官、公職法醫師。

(二)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法警、執達員、執行員、監所管理員。

(三)五等考試:錄事、庭務員。惟實際考試類科(組)及暫定需用名額須俟考試院核定後,以考選部發布之公告為準。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為利有意報考本2項考試民眾及早因應準備,考選部先依據請辦考試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來函先行發布預定舉辦考試之各類科(組),但仍須俟請辦考試計畫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後,再另予公告確定之考試類科(組)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考試資訊。

考選部同時表示,有關本2項考試報名相關事項、確定之考試類科(組)及其暫定需用名額等訊息,預定於5月3日前公告,請有意報考之民眾屆時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查閱。

資料來源:考選部


延伸閱讀:

考選部103年度預定舉辦18次國家考試

公職/就業考試日程表(不定期更新)

修正司法人員特考考試規則第6條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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