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3

主旨:台端函詢有關 104 年起國家考試採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版本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 年 10 月 9 日金管證審字第 1030040770 號書函轉台端同年月 5 日致該會電子郵件影本辦理。

二、查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有關會計應試科目命題大綱之備註中說明略以:自民國 101 年起,試題如涉及財務會計準則規定,其作答以當次考試上一年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正體中文版〔包括財務報表編製及表達之架構 ( 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國際財務報導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等〕之規定為準,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延後實施 IFRS 9「金融工具」,IFRS 9不列入考試試題範圍。

三、復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正體中文版 2013 年版業於 103 年 4月 3 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爰 104 年起之國家考試應以 2013 年版為準。有關 2013 年版認可之函令及適用,請至該會證券期貨局網站(http://www.sfb.gov.tw/ch)/法規資訊/最新法令函釋項下查詢。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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