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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

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103 年派駐中華電信客戶網路人員遴選【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報名期間 102 年 11 月 18 日(一)09:00

102 年 11 月 28 日(四)18:00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儘速 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 受理。
入場通知書查詢 102 年 12 月 9 日(一) 09:00 起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宏華 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102 年派 駐中華電信客戶網路人員遴選」專 區(以下簡稱本甄試專區)查詢測 驗入場通知書及應試注意事項, 並請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 寄。
測驗日期 102 年 12 月 14 日(六)下午 1.僅設台北考區
2.請詳閱本簡章及入場通知書上 所載事項。
3.請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應試,未攜 帶者不得入場。
試題與選擇題解答公告 102 年 12 月 16 日(一)12:00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2 年 12 月 16 日(一)12:00
至 12 月 17 日(二)12:00
請至本甄試專區申請,逾期及其 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3 年 1 月 6 日(一)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不另行郵 寄。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103 年 1 月 6 日(一)09:00 至
103 年 1 月 7 日(二)18: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 申請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 1 次 為限。
複查結果寄發 103 年 1 月 10 日(五)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並輔以簡訊 通知。



















入場通知書查詢 103 年 1 月 6 日(一) 09:00 起 通知參加第二試人員請至本甄試
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及應試
注意事項。
測驗日期 103 年 1 月 12 日(日)
1.僅設台北考區
2.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 點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凡 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 權,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 入場應試。
甄試結果查詢
及錄取名單公告
103 年 1 月 20 日(一) 09:00 起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錄取人員 名單由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 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1)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網站公告為準。
(2)電話(02-33653737)洽詢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夜間及例假日,請多利用電子信箱:telyp@mail.tabf.org.tw (相關詢問事項將於 3 個工作日內回覆)。

 

 

壹、學歷條件、遴選方式、工作性質與必備能力、工作地區、錄取名額及資格條件
一、學歷條件、遴選方式、工作性質與必備能力、工作地區(派駐中華電信各營運處客戶網路單位,詳如表列地區)、錄取名額、類組代碼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工作性質與必備能力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高中(職)
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計算機概要
2. 基本電學

第二試
(口試+彩色纜
線辨色能力+
體能測驗)

1.工作性質:
(1)接受個人獨立作業或
工作班聯合作業,排
班輪值。
(2)從事到客戶端電信裝
機、查修作業,電信
架空、地下光、電纜
及相關附屬設施施工
維護或其他接取網路
維運相關作業。
(3)其他客網單位交付事
項。
2.必備能力:
(1)汽車駕駛(普通小型
車)執照。
(2)上下電桿高架作業及
進入電信洞道及人孔
等局限空間作業之良
好體能與作業能力。
(3)彩色纜線辨色能力。
(4)符合高架作業體格檢
查判定標準。
(5)熱忱的服務態度。
台北市 95 164 F0801
新北市 69
基隆市 13 13 F0802
桃園縣 21 48 F0803
新竹縣 17
苗栗縣 10
宜蘭縣 6 F0804
花蓮縣 7 9 F0805
玉里地區 2
台中市 29 55 F0806
彰化縣 11
南投縣 12
南投(水里) 1
南投(竹山) 1
南投(仁愛) 1
梨山地區 1 F0807
雲林縣 7 51 F0808
嘉義縣 10
台南市 34
澎湖縣 2 F0809
高雄市 26 29 F0810
旗山地區 3
金門縣 2 F0811
屏東縣 13 14 F0812
恆春地區 1
台東縣 5 F0813
綠島鄉 1 F0814
合計 400  

 

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兵役:不限。
(三)性別:不拘。
(四)年齡:不限。
(五)其他:
1.錄取後不得申請調整為內勤工作。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頇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畢業證書、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等證明文件限於第二試(口試、彩色纜線辨色能力及體能測驗)前一日(103 年 1 月 11 日)前取得。
4.有關上表「符合高架作業體格檢查判定標準」規範,請詳閱簡章第 10~11 頁說明。

 

貳、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102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9:00 起,至 102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四)18: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考資訊及遴選簡章同時建置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t.com.tw)及台灣金融
研訓院「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103 年派駐中華電信客戶網路人員遴選」專區(以下簡稱本甄試專區)(http://www.tabf.org.tw/Exam/),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應考人請先詳閱報名簡章,僅得擇一類組,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變更遴選類組。
(四)請依照網路報名程序詳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

 

叁、成績計算、加分規定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 總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
2.比例:計算機概要佔第一試(筆試)成績 60%;基本電學佔第一試(筆試)成績 40%。
3.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4.特殊身分加分:
(1)具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因公撫卹之遺眷(配偶或子女)或原住民身分報考者,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 5%。
(2)各類組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名額限制:
A.因公撫卹之遺眷者,不得超過該類組第二試名額之 20%,取其整數(如:類組代碼F0802,第二試名額為 39 人,以 20%計為 7.8 人,取 7 人)。
B.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超過該類組第二試名額之 2%。取其整數,倘不足 1 人時,以 1 人計(如:類組代碼 F0803,第二試名額為 144 人,以 2%計為 2.8 人,取 2人)。
(3)符合加分規定之報考者,如同時具備二種以上身分,其第一試(筆試)成績之加分,僅得擇一適用,請應考人選擇一種身分報名。
5.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6.依第一試(筆試)總成績順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 3 倍人數(不足 5 人以 5 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彩色纜線辨色能力及體能測驗);如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計算機概要原始分數,(2)基本電學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7.凡筆試科目任一科零分(含缺考)者或筆試科目二科原始分數加權平均成績未達 50 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彩色纜線辨色能力及體能測驗)。

 

(二)第二試(口試、彩色纜線辨色能力及體能測驗)成績:
1.口試成績滿分以 100 分計,係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2.彩色纜線辨色能力檢定,為門檻條件:由受檢定人員將檢定人員指定之纜線排列於正確色別表格位置,排列正確者合格;排列不正確者,再由現場專業醫師檢定辨色能力,僅能辨識部分顏色者,視為不合格;檢定不合格者,不頇再進行體能測驗。
4.體能測驗,為門檻條件:測驗項目包含(1)站姿(雙腿直挺)雙手挺舉啞鈴、(2)肩扛 30 公斤跑走 50 公尺,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項 目 施測簡述 合格標準
站姿(雙腿直挺)
雙手挺舉啞鈴
1.雙手各持 1 只 22 磅啞鈴,兩臂同時伸直向上 挺舉,將啞鈴高舉於頭頂之上,持續 15.00 秒(含)以上 1 次。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腰、護膝、護肘。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兩臂未伸直挺舉。
(2)未將啞鈴高舉於頭頂之上。
(3)挺舉持續時間未達 15.00 秒(含)以上。
(4)未能於 30 秒內完成 1 次挺舉。
30 秒內
完成 1 次
肩扛 30 公斤
跑走 50 公尺
1.肩扛 30 公斤沙包,跑走 50 公尺(直線 25 公 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可將沙包放於地面,但 時間仍照算。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未用肩扛(如將沙包拖行、滾動、抱持等) 之指定動作。
(3)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肩扛跑走
時間在
17.00 秒
(含)以內

備註:參加體能測驗時,頇穿著運動服(或輕便服裝)及運動鞋,不得以赤腳應考。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
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甄試總成績 6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 40%,彩色纜線辨色能力檢定不合格者或體能測驗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2)計算機概要原始分數、(3)基本電學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三、錄取方式:

(一)依甄試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二)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肆、薪給待遇:

訓練及試用期間每月薪資新台幣 27,000 元;正式僱用每月薪資新台幣 30,000元。另有全勤獎金,並於正式僱用後視員工績效表現核發工作績效獎金及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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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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