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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壹、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報名期間 102 年 11 月 5 日(二)09:00 起
至 11 月 14 日(四)18:00 止
至台灣金融研訓院(以下簡稱本院) 進行網路報名,請注意報名資料登 錄及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應考人應於 102 年 11 月 14 日以前 (郵戳為憑),將各類別所需具備學 歷、證照及加分資格證明文件以限 時掛號寄出,逾期者不予受理,請 詳閱本簡章內容,不符資格者,請 勿報名。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
通知書
102 年 12 月 2 日(一)09:00 請於 102 年 12 月 2 日起至本院網
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不另寄發書
面通知。
測驗日期 102 年 12 月 7 日(六) 僅設高雄考區;請詳閱本簡章及入
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測
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未攜
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試題及測驗題解答公告 102 年 12 月 9 日(一)12:00 至本院網站查詢,非選擇題解答不公告
試題疑義申請 102 年 12 月 9 日(一)12:00 起 至 12 月 10 日(二)12:00 止 請至本院網站登入「試題疑義」申 請,逾期或以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 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2 年 12 月 27 日(五)10:00 請於 102 年 12 月 27 日 10:00 起至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102 年 12 月 27 日(五)
10:00 至 17: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 成績以 1 次為限
錄取名單公告 102 年 12 月 31 日(二)09:00 請於本院網站查詢,相關錄取人員 名單移請臺灣港務公司辦理後續進 用事宜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貳、資格條件、甄選方式、工作地點及錄取名額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兵役:不限。
(四)年齡:不限。(查勞動基準法第 54 條規定,勞工年滿六十五歲者,雇主得強制其退休)。
(五)學歷:需符合各類科學歷條件,至遲應於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二、本次甄試總計錄取正取 70 名,備取 94 名,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至 103 年 9 月 30 日止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不得要求進用。有關各等級各甄試類科所需具備學歷及資格條件、筆試科目、工作地區、工作內容、錄取名額,如下表所示:

項目 甄選職務/類科
(類科代碼)
學歷及資格條件
(均須符合)
測驗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助理管理師/法 務
(F0501)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 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法務相關工作3年以 上具有證明者。
3.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加分資格條件:(筆試總 成績加 10%)
具律師證照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及 強制執行法
3.公司法及海商 法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業務、 法務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2 4
助理管理師/財 務
(F0502)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曾任會計、統計、資產管 理、金融、財務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加分資格條件:(筆試總 成績加 10%)
具會計師證照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管理會計
2.中級會計
3.稅法(所得稅法 及營業稅法)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業務、 財 務 、 會 計、統計相 關事宜及其 他臨時交辦 事項。
2 4
助理管理師/地 產
(F0503)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曾任不動產、地政、資產 管理、都市計畫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加分資格條件:(筆試總 成績加 10%)
具不動產估價師證照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土地法規(包括 土地法、平均地 權條例、土地稅 法、土地登記規 則)
2.土地開發及利 用(包括區域計 畫法、都市計畫 法、都市更新及 非都市土地使用 管制規則)
3.民法物權編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業務、 地產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2 4
助理管理師/航 運管理
(F0504)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曾任航運、倉儲、物流、 運輸相關工作 3 年以上 具有證明者。
3.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海運學
2.港埠管理
3.海商法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業務、 航運、管理 相關事宜及 其他臨時交 辦事項。
(須配合輪班 作業)
2 4
助理管理師/創 意設計
(F0505)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曾任工業設計、商品設 計、商品行銷、文創、室 內設計等相關工作 3 年 以上具有證明者。
3.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設計與行銷
2.設計管理
3.商品企劃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業務、管 理、設計相關 事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項。
2 2
助理管理師/資 訊
(F0506)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曾任資訊處理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加分資格條件:(筆試總 成績加 10%)
網路管理、PMP、DBA 或 ERP 合格證照之一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系統分析與設

2.資料庫管理
3.網路與資訊安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業務、 資訊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4 8
助理管理師/勞 安
(F0507)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曾任勞工安全衛生相關 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 者。
3.具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員以上合格證照者。
4.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勞工安全衛生
法規
2.勞工安全衛生
概要
3.勞工安全衛生
管理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管理、 勞安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2 2
助理工程師/工 程
(F0508)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土木、水利、河海、 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 量製圖相關工作 3 年以 上具有證明者。
3.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加分資格條件:(筆試總 成績加 10%)
具土木(工程)技師、水利 (工程)技師或建築(技)師 證照之一。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工程力學與結

2.營建管理
3.測量學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管理、 工程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4 8
助理工程師/電 機
(F0509)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曾任機電、電機、電子相 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 者。
3.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加分資格條件:(筆試總 成績加 10%)
具電機(工程)技師、冷凍 空調工程技師證照之 一。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電力系統
2.電機機械
3.電路學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管理、 工程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2 4
助理工程師/機 械
(F0510)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曾任機電、機械、造船工 程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 有證明者。
3.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加分資格條件:(筆試總 成績加 10%)
具機械(工程)技師、造船 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 程技師證照之一。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工程力學(含流
力)
2.機械設計
3.材料力學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管理、 工程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2 2
十一 助理工程師/航 運技術
(F0511)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航海、商船、 航運技術等相關系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航運相關工作3年以 上具有證明者。
3.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加分資格條件:(筆試總 成績加 10%)
具三等船長或二等管輪 船員適任證書之一。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海運學
2.航海實務
3.航海英文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 VTS 管 制、航運、 管理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須配合輪班 作業)
2 2
十二 助理工程師/環 保
(F0512)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曾任環保相關工作3年以 上具有證明者。
3.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英、日語檢測陞任評分 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 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 語檢定資格者。
◎加分資格條件:(筆試總 成績加 10%)
具有環境工程、工業安全 技師證照之一。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環保法規
2.污染防治
3.環境規劃與管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業務、 環保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2 2
十三 助理技術員/航 運技術
(F0513)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以上學校航海、商船、航運 技術、交通管理等相關系所 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海運學概要
2.航海實務概要
3.航海英文概要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 VTS 管 制、航運、 管理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須配合輪班 作業)
4 4
十四 助理技術員/環 保
(F0514)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 證書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環保法規概論
2.環境工程概論
3.環境規劃與管
理概論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業務、 環保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2 4
十五 助理技術員/工 程
(F0515)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 證書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工程力學與結 構概要
2.營建管理概要
3.測量學概要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管理、 工程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4 8
十六 助理技術員/電 機 1
(F0516)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 證書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電力系統概要
2.電機機械概要
3.電路學概要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管理、 工程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2 2
十七 助理技術員/電 機 2
(F0517)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 科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照 者。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車輛駕駛與 辦理管理、 工程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2 2
十八 助理技術員/機 械
(F0518)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 證書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工程力學概要
2.機械設計概要
3.材料力學概要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管理、 工程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2 2
十九 助理事務員/財 務
(F0519)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 證書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管理會計概要
2.會計學概要
3.稅法概要(所得
稅法及營業稅
法)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業務、 財務、會計 相關事宜及 其他臨時交 辦事項。
4 4
二十 助理事務員/資 訊
(F0520)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 證書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系統分析與設
計概要
2.資料庫管理概

3.網路與資訊安
全概要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業務、 資訊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4 4
二一 助理事務員/行 政
(F052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 證書者。
共同科目:1 科
包含(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3 科
1.行政學概要
2.行政法概要
3.管理學概要
1.工作地區: 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 轄區。
2.工作內容: 辦理業務、 行政相關事 宜及其他臨
時交辦事
項。
18 18
合計 70 94

【備註】
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認證。目前若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三、甄選方式:
均考「共同科目」1 科及「專業科目」3 科。科目內容詳請參閱前項。

 

參、報名
一、報名期間:102 年 11 月 5 日 09:00 起至 11 月 14 日 18: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twport.com.tw/)
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tabf.org.tw/exam)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報考者請於 102 年 11 月 14 日以前(郵戳為憑),將各類別所需具備學歷、證照資格證明、工作經驗年資證明、英語檢定及具加分資格證明等文件(影本)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 30-110 號信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102 年度甄試專案組收」,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具報考資格,未於期限內郵寄者視為報名資格不符。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資)或職等證明等。
(四)參加甄試人員務請先詳閱甄試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類科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科。

 

肆、薪資

錄取人員之待遇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相關規定支給,各甄選職務待遇支給約計如下: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45,000 元、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30,000 元。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102 年度從業人員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甄試」 甄試簡章下載

資料來源: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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