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1

考試院今(11)日院會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有關驗船師考試規則第8條、第16條條文。

  考試院說明,為符合驗船師核心能力與業務範圍,這次專技高考驗船師考試規則修正,將現行應試科目「電工學(包括1.電路及自動控制2.船舶電機機械3.基本電子學4.無線電通信等)」修正為「船用電學(包括1.船用電路2.船用電機設備3.船用電機檢驗4.船用無線電通信設備檢驗)」,以及酌修其他各應試科目涵蓋內容。此外,為方便應考人準備,本次修正應試科目,自105年1月1日施行。

資料來源: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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