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5

壹、 遴選類別 、學歷及經歷條件 、類組代碼、工作地區、錄取名額
ㄧ、 遴選類別、學歷及經歷條件

遴選類別 學歷及經條件
銷售人員 1. 專科以上畢業 (報考 A04桃園機場者需大學以上畢業 )
2. 無經驗可,具通訊門市/3C 賣場銷售經驗者尤佳
3. 熟悉電腦操作
4. 具服務熱忱、親和力及耐心
5. 主動積極,擅長行銷及服務
6. 國、台語口說流利,會英文者尤佳 說流利,會英文者尤佳 說流利,會英文者尤佳 說流利,會英文者尤佳 說流利,會英文者尤佳報考 A0 4桃園機場者需通過全民英檢初級 (含)以上或其他英檢同級檢定 )


二、類組代碼、工作地區、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工作地區 率取名額
A01 台北市 32
A02 新北市 46
A03 桃園縣 25
A04 桃園機場 2
合計 105

注意:淡水及新店地區屬 A01類組台北市工作地區。


貳、資格條件
一、國籍 :具有中華民國籍者。
二、性別:不拘。
四、年齡:不限。
五、其他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 (可委由翻譯社或自行翻譯 );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 (認)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者,請及早申證,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参、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 報名期間:103年 7月 15日(星期 二)至 103年 7月 22日(星期 二)17 :00: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
(網址: https://rmis.cht.com.tw/portal/hohw/pre_login.jsp),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二)報名表件【凡報名履歷表登 (上)載不全者視同報名未完成】
1. 履歷表、自傳(請上網登錄,履歷表中每欄位皆必須填寫)及個人照片(請自行上載)。
2.專科以上畢業證書  (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
3. 具備職缺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無則免附  )。
4.外語能力證明文件  (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無則免附 )。
三、報名資料請務必留下正確之地址、 E-mail、聯絡電話、手機號碼等,以利通知。
※以上資料及上載文件 (證件 )如有偽造、變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如獲錄取者亦將取消資格。對於應試所有個人資料本公司將善盡保管責任。


肆、遴選方式 、日期、 地點及應攜帶證件
一、遴選方式:分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合格者再通知參加第二階段 (口試)
二、 口試日期、地點 :將以電子郵件 E-mail通知。
三、 口試當日務必攜帶身分證件正本  (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健保IC 卡)。


伍、薪給待遇相關事項
一、基本月薪  :銷售人員每月薪資新台幣 25 ,000元。
二、另有全勤獎金、銷售獎金、年終獎金及其他獎金 (桃園機場另有交通津貼 3,000元, 外語津貼 2,000 元)。


陸、其他有關錄取及進用相規定:
一、錄取人員報到訓練日期:  103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 )、103 年 9月 15日(星期一 )分兩梯次辦理 。
二、錄取人員擔任中華電信各營運處門市銷售業務 ,工作時間為二週 84 小時 ,採排班制;必要時得配合公司需要,接受工作地區之調動。
三、試用:
(一)錄取人員依業務需要分批進用, 錄取後先試用 6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本項試用期間採兩階段考核, 每階段 3個月 ,第一階段考核不合格者  , 不予進行第二階段試用 ,並停止僱用 ;第二階段考核不合格者,視為全階段考核不合格,予以終止勞動契約。
(二)如有隱瞞精神疾患, 且足以妨礙工作者,本公司得於試用期間予以解僱。
三、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 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四、體格檢查:錄取人員應於報到通知送達後,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1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於報到當日繳交合格體格檢查表乙份,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資料來源: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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